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,规范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,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《关于企业名称不再核定外文名称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不再核定企业名称的外文名称。《通知》下发前已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上有外文名称的,除变更企业名称或企业申请取消外文名称外,暂予保留。内资企业营业执照上标有外文名称的,要一律在今年6月底前予以纠正。企业需要使用外文名称的,要按文字翻译原则,将核准登记注册的中文名称译成相应外国文字,即可使用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用你我的匠心,托举起繁盛的中国
[值班总编推荐] 习近平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“十五 ...
[值班总编推荐] [社论]
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
【详细】
秦嗣德: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
劳动铸就中国梦
以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